加強金融中心建設法治保障
周漢民
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治保障是一項全方位、系統性工程,鑒于金融業涉及的領域非常艱深、內容博大,其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令人眼花繚亂,涵蓋銀行、股票、債券、期貨、保險、票據、證券、信托、基金、外匯、金銀等諸多方面,僅靠設立一部綜合法難以窮盡,并且針對性、可操作性不強。因此,在立法思路上,可借鑒民法典立法經驗?蛇x擇一些比較成熟、緊迫性強的行業領域著手,率先設立專門的法律法規,循序漸進,待時機成熟時,再考慮從單點突破邁向系統集成,設立綜合性法規。
值得一提的是,由于金融的創新性,一些新模式、新業務層出不窮、不斷變化,如果立法來不及跟上,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或者說相似法律做細則補充也是可行的選擇,可做到“因時而動,因勢而變”,既符合世界發展的潮流,又符合中國的現狀和特色。開放是當代中國的鮮明標識,在此方面,應認真學習和參照國際規則及慣例和國內相關做法。比如,深圳不僅出臺了全國首部綠色金融領域法規,近期也正著手制定《深圳經濟特區地方金融條例》,浦東與深圳可以在特區立法中彼此借鑒、共同探索。
要達到科學性立法,就應該讓人民對立法建言獻策。以上海自貿區立法為例,2013年9月29日,上海自貿區正式掛牌成立,《中國(上海)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》2014年8月1日頒布實施,這一條例出臺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各界意見,生動演繹了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。
若為金融各行業制定有用、有效的規則,必須問需于民、問計于民、問法于民,深入基層、深入實際,傾聽來自金融一線的聲音。建議設立詳盡通暢的民意征集機制,有關部門應適時召開座談會,按照金融業類型和屬性,分門別類地召開意見征求會,了解不同金融行業的真實需求。例如,上海是全國公募基金管理機構的最大聚集地且規范水平高,在促進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發言權,可利用這一優勢針對上;饦I深入調研,在國家資管新規將于今年年底全部落地之際,掌握上;饦I的訴求,以便出臺相應法規和制度,既要引導行業規范合規,又要鼓勵創新探索。在征求方式上,除了常規的征求意見座談會,還可通過主流媒體、網絡、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方式,廣泛開展互動,提高立法的參與度。
法治的宣傳不能流于形式,不能孤零零地講幾個法條。一方面,在每一個案件中體現司法公正就是最好的普法宣傳;另一方面,提高公眾、金融機構的金融認識和風險防范能力,以案釋法就是一個極佳方式。
上海金融法院作為全國首家專門的金融法院,成立3年來受理了大量的金融案件,頗受好評,是上海金融中心建設的一張閃亮名片。為更好引導金融業健康發展,建議發揮金融法院作為專門法院的特色優勢,更接地氣、走到前臺、說法釋法,定期匯編、發布金融法治相關的政策法規和典型案例,對于其中一些特別經典的、具有警示意義的案例,可與媒體加強合作,推出更多優質的法制類節目。此外,還可組織金融法院與金融機構的面對面交流活動,建立相關法律解釋綠色通道,開展金融法治方面的講座,選取國內外與金融息息相關的案件進行案例分析,積極回應社會關切,使涉及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解釋更加便捷、高效,更好地起到宣傳和解讀作用,建立“規則為基”的理念,弘揚法治精神,讓人民信仰法律。
先行先試永遠是浦東前行的動力。踏上新征程,要以史為鑒,以現實為出發點,以未來為目標,進一步落實金融領域的法治建設。
。ㄗ髡呦等珖䥇f常委、上海市政協副主席,民建中央副主席、民建上海市委主委)